滁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7:51 来源:滁州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打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和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安排,以滁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为基础编制。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深化重大决策公开。先后发布关于征求《滁州市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关于征求《滁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等重要文件,努力提升重大决策公开公众参与度和社会知晓度,按月定期公开规划计划和决策部署。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公开。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采集,严格落实季度更新,共发布相关信息30余条;发布年度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50余条,强化资金和政策保障。三是做好基层政务公开。围绕涉农补贴领域,发布惠农补贴政策清单,区分补贴项目,明确政策依据,加强监督落实,不断提升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水平。四是加强社会关切公开。采取文字解读、图片解读、简明问答等多元化解读方式,开展政策解读,聚焦广大群众关心关切,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2023年,我局网站共发布政府各类信息320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有效性显著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按期回复,无被行政复议,无因依申请公开答复问题而产生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印发《滁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滁农信函〔2023〕338号),严格落实保密要求,加强对公民个人隐私保护,不发布虚假信息。印发《2023年滁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栏目内容分工表》,坚持制度管人,层层压实责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的通知》精神,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产品“三品一标”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和信息维护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及时开展新增“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栏目信息维护。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一把手负主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办公室调度汇总,相关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工作调度。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2次,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加强业务培训。三是深化问题整改。结合问题反馈,及时梳理问题清单,逐项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普通程序案件18件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二是对信息发布相关要求掌握不够全面,个别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发布格式不够规范。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管理,聚焦三农领域社会公众关切话题,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细化分工,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做到责任分工到科室,工作落实到个人,加强信息公开检查频次,严格信息公开审核标准,突出时效和规范,努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工作推进会和培训交流会,努力提升信息公开人员业务水平;坚持工作推进与业务培训相结合,利用局本级政务公开调度会、推进会开展问题整改和业务学习。三是提升工作质效。梳理排查薄弱环节,按照任务分工,开展针对性整改,对于疑点和难点,坚持部门本级横向沟通和请求上级纵向指导相结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报告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滁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