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8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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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

    防控等工作的通知

    滁防疫办〔2023〕2

     

    各县(市、区)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目前,非洲猪瘟疫情形势复杂,又正值入秋季节,候鸟迁徙、畜禽调运频繁,禽流感等疫情传播风险加大,为扎实做好我市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做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

    一是加强非洲猪瘟监测排查工作。继续严格落实非洲猪瘟包村包户排查及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监测工作,严防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二是分类开展宣传技术指导。指导中小规模猪场按照《中小规模场非洲猪瘟防控技术指南》落实四项措施;对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养殖场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和无疫小区创建宣传指导,全力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和2025年通过8家动物疫病净化场的总指标。强化道路运输动物入晥指定通道检查站建设并规范运行,做到内防外堵。三是继续开展“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各县(市、区)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做好定期消毒工作,同时加强养殖场周边关键路段及人员、物资消毒管控,构建闭环生物安全体系,全面降低疫病发生风险。

    二、高度重视秋季集中强制免疫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当前,我国动物疫病防控仍然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近年来,我市强制免疫抗体水平逐年提升,但仍然存在个别养殖场抗体效价达不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现象。因此,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克服麻痹大意的问题,确保全市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二是及时部署。从即日起,全面启动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工作,根据“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总体要求,统筹做好疫苗的调拨、发放工作,并督促规模养殖场户严格按照“先打后补”实施细则要求做好程序化免疫,确保10月底全面完成,并迎接部、省、市级秋防检查。三是监测评估。按照2023年全市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要求,及时开展采样监测工作,对已经开展和拟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和无疫小区创建的养殖场开展疫病监测全覆盖,并及时对监测结果评估,全面掌握全市动物疫情流行态势。

    三、加大人畜共患病防控力度

    当前,全市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畜间人兽共患病得到有效控制,日本血吸虫病实现消除,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牛结核病、狂犬病发病率维持在较低水平,但少数北方省份牛羊布病疫情较重。各县(市、区)仍需高度重视,继续贯彻落实《滁州市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2-2030年)》和《滁州市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并按照《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秋冬季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要点>的通知》要求,全面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防控。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健全强制免疫、监测流调、应急处置、区域化管理、联防联控等制度,织密筑牢防治畜间人兽共患病的第一道防线。

    四、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调运监管、落地报告等监管措施,组织实施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工作。继续推动官方兽医依法履职行风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加强官方兽医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应用信息手段,强化智慧监管,构建畜禽免疫数量与检疫申报数量相结合、产地检疫与运输监管相结合、启运地出证与目的地反馈相结合等智慧监管模式;做好动物运输车辆、贩运主体的备案管理,强化落地监管。充分发挥检疫数据在监管中的指引作用,实现动物调运启运地、途经地、目的地全程闭环管理;对检疫证章标志统一订购,实行“专人负责,专库存放,专账登记,统一领取,统一发放,统一回收,统一审核,统一销毁”。

    五、统筹做好其它兽医重点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减抗”行动效果评价工作。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效果评价方法和标准的通知》(皖农医函〔2022〕516号)要求,在减抗养殖场自评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初评工作,10月1日前,将通过初评的养殖场以文件的形式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将成立评价组,适时开展“减抗”成效市级现场评价,并择优推荐申请省级“减抗”达标养殖场。二是大力推动兽医实验室建设。全市兽医实验室已全面完成备案工作,但目前完成续展考核工作仍然只有2家,提交申请1家,其余4家实验室合格证书均已到期,各相关县(市)区要按照《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逐条梳理,并结合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尽快申报。三是全力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滁州市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印发,各县(市、区)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并结合当地养殖规模和养殖模式,制定适合本辖区内的实施细则,力争形成服务主体多元、服务领域全面、服务机制高效的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

    秋防工作从即日起,10月底结束,各县(市、区)于每周四下午5点前、次月3日前及秋防结束时的最后一周,按时上报免疫进展情况周报表、免疫进展情况月报表和秋防汇总表,同时,确保免疫数据的真实性和时效性。(联系人:宣守勇,电话:0550-3011550)


    滁州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20239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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