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09:09 来源:滁州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打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和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安排,以滁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为基础编制。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深入推进决策公开,先后就中共滁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求《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滁州市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等重要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公开意见反馈结果,提升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二是扎实公开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按月发布市农业农村局重点工作计划及推进落实情况,提高农业农村工作透明度。三是及时公开乡村振兴工作情况,及时发布政策文件,稳步推进工作进展信息公开,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截至12月,我部门网站共发布决策公开、管理和服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各类公开信息280余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有效性显著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本局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受理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已按期回复,无被行政复议,无因依申请公开答复问题而产生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发布内容遵循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能准确、及时地反映本单位各项工作最新动态的的总体原则;信息发布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层层把关,经相关科室、分管领导层层审核后信息方可发布上网;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在信息公开过程中严格加强对公民个人隐私的保护,不发布虚假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我局依托滁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公开,扎实推进部门政务公开,并积极维护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专栏中“乡村振兴”栏目。定期督导检查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对照市政务公开办、市网站及第三方测评机构的测评反馈问题,及时督导整改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全力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督的积极作用,助力农业农村工作运行。

    (五)监督保障

    市农业农村局强化监督保障,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安排专人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定期调度政务公开工作。202211市农业农村局召开政务公开工作调度会,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上通报了当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差距和不足,针对第三方检测报告及政改情况进行汇报,并部署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落实责任分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公开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包括主动回应栏目信息发布内容不够丰富和及时;政策解读多以问答形式为主,需增加如图表、漫画等解读形式。

    下一步工作打算: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聚焦农业农村领域社会公众关切话题,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能力,持续加强关于经济发展政策、涉及市场主体、涉及扩大有效投资、推动乡村振兴领域的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效改进工作作风,紧抓贯彻落实,确保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二是加强学习交流培训。积极参加由市政府组织开展的各类政务公开培训及会议,学习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和公开平台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动全局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全局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水平及技能,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报告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年1月13

    滁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