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14:57 来源:滁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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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及授权《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要求编制。全文包括:2021年滁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具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信息,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公开督查督办及问责情况,其中重点公开强农惠农、乡村振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信息,切实提升抓落实的执行力。公布此类信息40余条。二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及时公布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分配使用情况。公布此类信息41余条。三是加强聚焦社会关切回应工作。针对十年禁渔期禁捕等群众关注度高的社会热点,加强舆情监测、回应等,及时解疑释惑。公布此类信息10余条。

    截止20211231日,已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1225日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结转下年度办理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梳理形成规范性文件清单,目前继续适用5件,失效3件。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列明文件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提供文本下载功能,方便公众查阅。

    (四)平台建设

    按照“属地管理、主管主办”原则,落实网站管理责任,完善信息内容保障机制,提高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五)监督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对照省、市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及时修改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各项工作制度,将年度任务分解到各业务科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定有序推进。二是落实问题整改。坚决落实政务公开问题反馈整改工作,要求各单位、各科室按时逐项整改。今年以来,共集中督促各责任单位整改问题4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我局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一是重大决策预公开不规范、公众参与度低;二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还需改进。

    2022年,将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丰富公开形式,让广大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一是规范重大决策预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通过滁州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的收集和采纳情况及未采纳原因。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调动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督促各科室主动承担政务公开工作分解任务,定期召开调度会,对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的科室及时提醒、落实整改。三是完善公开内容及创新公开形式。在完善公开内容上,在公开农业农村工作信息的基础上,围绕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和人民群众最关心、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着重公开;在创新公开形式上,积极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等方法,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让广大群众看得懂、能理解、信得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滁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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