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农业农村局9月份重点工作任务

发布日期:2020-09-04 16:08作者:办公室来源:滁州市农业农村局阅读:字体【  

一、加强三季度经济运行调度。聚焦“大干三季度、冲刺保全年”,紧盯年度目标任务,查短板、补弱项、促提升,确保三季度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速、农民增收增速高于全省平均,农产品加工业增速由负转正。

二、持续抓好稳产保供工作。一是谋划秋种工作。开展秋季生产形势分析,制定出台秋种工作指导意见。统筹做好在地作物病虫害防治和“三秋”农机会战机械维修保养准备工作。二是推进生猪生产恢复发展。认真落实生猪生产扶持政策,加快推进定远现代化生猪养殖、全椒县温氏生猪产业“双百万”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三是抓好“菜篮子”生产。确保全市蔬菜种植面积超37万亩,市场保障充足。四是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验收;制定出台《滁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先建后补管理实施办法》;统筹做好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会准备。五是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启动秋防集中免疫工作,确保10月上旬全面完成;统筹抓好非洲猪瘟监测及防控。

三、加快推进产业融合发展。一是组织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调度,重点对强县、强园、强企等调度监测。二是开展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考核认定及申报工作,组织对新申报企业进行认定,对原监测合格企业组织县级互查。三是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组织开展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申报。四是组织专家对申报市级示范联合体进行认定。四是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力争19月农产品网上销售额超30亿元。五是指导各地做好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评估工作准备。六是督促调度全市“十大农业”重点项目建设。

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是全面推进村庄清洁行动“百日攻坚战役”。指导各地学习借鉴明光市典型经验,深入发动农民群众,广泛开展“五清一改”,确保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开展美丽乡村模拟检查验收。组织对2019年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和2020年美丽乡村示范村、重点村创建进行模拟验收,现场督促指导。三是加快推进2020年农村改厕县级验收。争取9月底基本完成农村改厕县级验收。

五、持续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一是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和农药减量控害。加强同相关部门汇报沟通,确保化肥农药使用量考核满分;统筹做好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召开市级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评审会。二是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召开全市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会暨培训班;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和“互学互促”活动,以查促改,确保年底前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超80%,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超95%。三是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9月底前,全面完成8个县(市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畜禽粪污污染治理问题整改销号工作;重点推进市渔业、市沙河渔场中央环保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四是推进滁河干流禁渔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开展禁渔水域执法工作,启动西涧派出所移交的电捕鱼案件立案查处工作。

六、持续深化农村改革。一是启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督促各县(市、区)配备乡()和村级组织宅基地管理人员,制定农村宅基地审批办事指南,建立部门联审机制,建立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专班等制度机制;完善滁州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工作方案。二是继续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督察。对明光、琅琊、来安、天长4地开展“回头看”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对各地承担的综合改革试验区试点准备和展开情况进行调研。三是指导天长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部级试点工作。

七、加强农业民生工程。一是持续推进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重点做好春季攻势、夏季攻势、“抗补促”工作总结,谋划好秋季攻势,做好到村、到户项目进展及资金拨付督促跟进工作,高标准做好省级督查各项准备工作。二是继续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对3200新型职业农民做好网上信息录入,跟踪服务相关工作,统筹做好2020年农村新型适用人才培训,争取9月底完成300人的电商培训任务。三是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工作。扎实做好新增36家生产经营单位入驻国家追溯管理平台、138家生产经营单位入驻省追溯管理平台管理工作;指导市(区)推进明光艾草、天长芡实开展地标认证。

八、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并研究学习贯彻方案。二是制定印发《局属事业单位岗位晋升工作操作流程(试行)》,规范做好局属单位岗位晋升工作。三是推进市沙河渔场改革,研究制定改企方案。四是持续推进行业清源。组织开展好生猪屠宰领域“扫雷行动”、渔政“亮剑”行动、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月”活动。

九、统筹推进其它工作。一是加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尽快启动报废农机更新补贴工作。二是督促定远、凤阳做好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验收工作准备。三是推进省级全程机械化农事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四是初步完成2021年市级预算编制工作。五是组织开展2021年中央财政储备项目申报工作。六是继续做好社会服务平台录入工作,做到应录尽录。七是启动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