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赴琅琊区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3月3日-4日,农业农村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沙)抽样组对我区水产品开展了2021年第一次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
抽样组深入中垦流通物流园、惠民农贸批发市场开展了抽样工作,共抽取鲫鱼、鲢鱼、鳙鱼等15个批次。抽样过程严格按照《水产品抽样方法》(GB/T30891-2014)规定执行,抽取的样品要求产地明确,样品可追溯,样品信息采用抽样APP登记方式。与此同时,抽样人员认真听取了我区水产品销售和质量管理情况汇报,并详细询问了批发市场的市场准入、快速检测等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