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农业农村局8月份重点工作任务

发布日期:2019-08-12 11:36作者:办公室来源:滁州市农业农村局阅读:字体【  

         一、召开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形势调度会。聚焦年度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总结上半年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重点围绕“大干三季度、冲刺保全年”,细化目标、压实责任,力争三季度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4%,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0%,规上农产品加工业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强化工作调度,加大督查力度,加快农村改厕、2018年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进度;全面推进“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

三、扎实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一是加大暗访督查力度,指导各地对病死猪及其他病死动物严格实行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非法“炒猪”行为,严防随意丢弃病死动物。二是加强夏季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宣传,持续推进“环境清洁、消毒灭源、禁止泔水喂猪”行动,提升畜禽养殖场(户)防控能力和防控水平。三是指导各地加强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严格执行“一日两报”制度。

四、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一是完成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力争新增省级重点龙头企业3个以上。二是完成第六批市级“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申报和市级“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监测工作。三是加强天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推进,督促按时推进园区规划设计及项目谋划工作。四是印发《滁州市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实施方案》以及“认定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接沟通,力争滁菊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顺利获批。五是制订第四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现代现代农业展方案,扎实做好前期筹备工作。六是对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及物联网示范应用点建设开展检查督查。

五、推进农业特色产业扶贫。一是制定农业特色产业扶贫秋季攻势行动方案。二是开展扶贫督查暗访,推动各级巡视、巡察、暗访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三是突出“四带一自”建设,确保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六、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是根据省厅对2019年初步设计审核意见对我市初步设计进行修改完善。二是继续对各县(市区)2018年农发高标准农田项目及“千亿斤粮”项目进行市级验收。三是启动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设计、监理、跟踪审计招投标工作。四是出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核定工作操作规程。五是主动协调做好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交接工作,上报2019年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任务。

七、抓好夏季农业生产。一是稳定生猪生产。指导各地积极落实生猪生产扶持政策,引导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加大对生猪产业担保融资力度,引导和鼓励养殖户增养补栏。二是谋划秋种工作。着力打造优质专用品牌粮基地建设。三是加强在地作物管理。指导各地做好农业生产抗旱工作,持续抓好草地贪夜蛾和秋粮病虫害防控工作。四是推进“两区”划定工作。抓好问题整改,并做好市级检查验收准备。五是加快蔬菜基地建设。指导定远县完成2019年供应合肥蔬菜基地建设任务。督促各地推进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

八、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工作。一是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市级验收,做好省级抽查验收准备。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股权证书发放工作。督促各县(市、区)针对成员界定、股权设置等易错环节开展“回头看”,进一步补缺补差。二是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指导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多形式盘活资产资源。三是组织开展市级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市级专家评审。四是督促各项目县加快推进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

九、持续推进农业民生工程。一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民生工程,督促各县(市、区)做好设备更换及快检系统检测数据实时上传工作,确保8月底各县市区均100%完成任务。二是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三是推进“三品一标”建设,

十、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一是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学习省、市领导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题会上的讲话。二是开展“三个以案”专题讨论会。三是组织开展“八一”建军节走访慰问驻滁部队和退役军人等工作。四是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召开调度会,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力争各县市区均实现线索零突破。

十一、统筹推进其它各项工作。一是指导各地做好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使用监管。二是推进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尽快发放到购机户手中。三是指导来安县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对定远县开展“平安农机”示范乡镇验收。四是推进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加快项目经费拨付,按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五是持续做好机构改革后续工作,重点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六是深入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百日行动”,对全市农资市场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对各地开展农业综合执法专题督查。七是围绕“法律进乡村”,扎实做好法律宣传。八是完成2019年局系统“小金库”自查工作和国有房产清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