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9-04-25 08:20 来源:滁州市农业农村局 阅读: 字体【  

滁州市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滁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农业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7〕3号)指出:变型拖拉机是企业非法生产销售、地方以拖拉机名义登记上牌的机动车。由于历史原因,目前,全市变型拖拉机存量多,分布广,隐患大,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难点,持续推进变型拖拉机整治已刻不容缓。力争用3~5年时间,在全市完全消除变拖事故隐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安排

     1、摸清家底,强化源头管理。近期,全市各地要对本辖区内的变型拖拉机重新进行一次调查摸底,逐台完善档案内容,确认变型拖拉机实际管理和使用状态,农机监理机构和农机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把关,确保信息准确,数据真实。同时,各地要严守禁令,全面停止受理存量变拖的变更、转移等业务,坚决杜绝变相违规注册登记等“借尸还魂”现象发生。

    2、严格年检制度,强化监管责任。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各地在変拖年度检验中,重点把握四个方面:一是必须做到人、车、证三见面,对于私下买卖的车辆,要完善完备相关登记信息,掌控其实际使用状态。二是要出具《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变拖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实行社会化,同时要符合整机人工检测项目要求。三是变拖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必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目前,中国人寿财险滁州市中心支公司已经出台了《关于滁州变型拖拉机承保交强险方案》,保费标准是购买三者险的为1000元,不购买三者险的为2000元。各地要主动做好宣传,并积极引导、鼓励变拖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投保机动车商业险。四是要逐车认真核查对比公安交管部门提供的道路交通违法信息及交通事故处理情况,所涉及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必须处理完毕,方能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鉴于变拖属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强制标准的非法车辆,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安全技术检验实行每6个月1次。公安交管部门对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上道路行驶的变拖,依照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予以查处。

    3、加快报废淘汰,实行稳步退出。按照《通知》要求,对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本着平稳过渡原则,全市存量变拖强制报废使用年限为:装用单缸发动机的变拖注册登记满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变拖注册登记满12年。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变拖应按有关规定强制报废。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变拖,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立即停止办理检验服务,并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变拖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

    4、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安全意识。各地要将《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手机微信、短信、宣传单页等形式告知每一辆変拖的所有人和驾驶员,务必遵照执行。同时加强驾驶技能培训和交通法规培训,提高广大机手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5、加强部门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要加快信息互联互通,农机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提供変拖车辆的完整信息,公安交管部门要将变型拖拉机、驾驶员交通违法信息定期报送至农机监理部门,便于农机监理部门年检时严格把关。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各地农业农村、公安交管部门至少每个季度开展一次联合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强化变拖路面动态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假牌、套牌、拼装、改装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变拖的安全隐患,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变拖专项整治工作,整顿变拖管理乱象,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2、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农业农村、公安交管、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定期联合开展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涉及变拖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3、及时上报总结。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将变拖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每年11月15日前,分别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cznj163@163.com)、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秩序大队 朱志兵13955008844)和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3075686)。